来源:房管分局??更新时间:2017-04-10 08:47:03??? 点击次数:0次
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,促进实体经济发展,3月15日,国家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《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》,通知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,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,其中,取消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第七项为房屋转让手续费。
经开区房管分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严格贯彻落实相关通知精神,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相关规定,4月1日起取消房屋转让手续费的收缴工作,并积极到财政部门办理财政票据缴销手续,调整相应的业务流程,撤销收费窗口,确保依法履行职责。
据了解,在调整前,我市房屋转让手续费的收费标准为:新建商品住房每平方米1.5元,新建非住宅商品房按成交价的0.4%计收,存量住房每平方米3元,存量非住房按评估价的1%计收。房屋转让手续费的取消,不仅降低了企业开发成本,减轻了个人购房费用,同时还优化了办事流程,提升了办事效率,进一步体现了为民服务的宗旨。